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樊荣华)“来宾市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的贯彻落实,在推进蓝天保卫战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经验,来宾经验值得在全区推广。”13日至1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秀隆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及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13家媒体记者,到我市开展检查工作和采访宣传活动,对我市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肯定。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力推进《大气法》宣传普及,推进相关法律制度、法律责任贯彻落实到位,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控,开展城区建筑垃圾和城市扬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甘蔗叶焚烧管控工作,对夜市餐饮油烟进行治理,严格执法,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减少源头污染,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让蓝天白云常驻。2017年,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298天,优良率比例为81.64%。
张秀隆对我市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肯定。他说,来宾市在推进蓝天保卫战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经验,特别是企业违规排放整治、禁燃烟花爆竹和甘蔗叶等工作的经验值得在全区进行推广。张秀隆说,来宾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下一步要在优化产业结构上下功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继续加强《大气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责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有效解决企业违规排放、甘蔗叶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打好蓝天保卫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忠、副市长韦平陪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