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X450000201806210006 | 反映来宾市市城区一桥头东侧的时代广场楼盘、协和医院门前这一带不分白天黑夜播放高音喇叭、拉二胡、唱戏唱歌,产生噪声扰民。 | 来宾市 | 噪音 | (一)2018年6月24日21时许,来宾市公安局城警支队民警到现场核实,发现有市民在使用音响进行唱歌、跳广场舞等活动。 (二)2018年6月25日21时许,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有市民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区域播放高音喇叭、唱戏唱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规劝制止,教育其要文明守法娱乐,避免打扰到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并当场依法下发《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娱乐活动。 | 无 |
3 | D450000201806210069 | 晚上7点至10点半,芝州一路文化广场上的广场舞噪音扰民。向县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 来宾市忻城县 | 噪音 | 2018年6月22日晚上,忻城县委主要领导组织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到现场开展核查,因当晚下雨,县中心文化广场上未发现有人在跳广场舞,未能对广场舞音乐声进行监测。经询问周边群众,群众反映“有时晚上广场上跳舞开的音乐声很大,广场舞音乐声一般从晚上7点半开始到10点左右结束”。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6月23日,忻城县相关部门约谈广场舞部分召集人,从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角度宣传噪音污染的问题,要求广场舞的音响分贝控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晚上10点以后不允许跳广场舞,交通主干道两侧噪音分贝不允许超过70分贝,小区内部音响的分贝不允许超过65分贝。 (二)加大对城区所有广场的排查,如涉嫌违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三)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环境噪音污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