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有不少人陆续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被列入银行征信个人黑名单。经过一年多的多警种联合作战和调查取证,8月24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宣布,该局成功打掉一个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盗用居民身份证的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破获案件83起。
市民被莫名列入征信黑名单
据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卢尚远介绍,2016年11月13日,市民韦先生到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称:他到银行办理贷款时,发现自己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怀疑身份信息被人盗用骗取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城区其他派出所也陆续有人前来报案,称自己“被贷款买手机”,甚至一些县(市、区)也出现类似案件。
在办理此案的同时,城北派出所将案情逐层上报,案件呈送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后,刑侦支队民警立即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向民警反映,近期有多名群众到银行反映被冒用身份信息贷款后没有还贷,造成征信受损,放贷的多为“马上”“佰仟”等金融公司。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支队办案民警深入上述公司了解情况。
通过对上述公司提供的账目信息进行研判发现,有23笔贷款经办人相片与申办身份证相片明显不符,可以确定为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贷款。后经进一步调查,初步确定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并锁定犯罪团伙的主犯为莫某(男,1975年出生,兴宾区桥巩镇人)。
顺藤摸瓜 17名嫌疑人落网
那么,这些被冒用的身份证是从哪来的?为什么这些“贷款”能轻易被核校过关?
经过调查取证,2016年11月13日,专案组将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贷款的黎某某抓获。在审讯过程中,黎某某交代,是莫某拿别人的身份证给她,让她冒充身份证上的人去手机店办理消费贷,每成功办理一笔款就给约500元的好处费。
根据黎某某交代及调查中掌握的情况,2017年5月份,专案组在来宾市某小区将莫某及其女朋友鄢某某抓获归案。落网后,莫某只承认拿别人的身份证来给黎某某办理消费贷,并没有交代更多的问题。
随着收网行动的深入,办案民警陆续抓获12名涉案人员。据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被莫某指派到手机店或电动车行办理消费带的“马仔”。
面对众多“马仔”的指证,莫某最终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莫某供述,为顺利办到贷款,他与上述几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陈某某、罗某、石某某等人互相勾结,每次叫“马仔”去办理消费贷前,他都提前打电话给贷款公司的业务员,让业务员先行到手机店或电动车行等候。由于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之前跟上述贷款公司都签有协议,所以对业务员很熟悉。“马仔”到店里后,在店主的配合下,业务员让“马仔”冒充身份证上的人签相关贷款协议和拍摄照片,上传信息到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很快就审核通过,并向手机店或电动车行发放贷款。
接着,专案组先后将陈某某、罗某、石某某抓获。2018年7月23日,专案组又在维林大道某手机店将店主刘某某抓获。
截至目前,该团伙系列案已落网17人,警方已查实83起案件,其中,骗取贷款30余起,涉案金额12万元。莫某和“马仔”鄢某某、李某某、覃某,以及贷款公司业务员陈某某已被起诉;“马仔”莫某某、覃某某、潘某某被依法执行逮捕;贷款业务员罗某、石某某和手机店主刘某某被取保候审。
很多人不知身份证被冒用
莫某还交代,本来到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办理消费贷,都需要让消费者先交付一笔首付款,但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都懂得他们并不是真正购物,是在骗取贷款,所以也不用交首付款。据陈某某交代,贷款公司每发放一笔4000元左右的贷款,到账后,店主首先抽取100至200元的“好处费”,然后把现金交给业务员,业务员拿了10%~15%提成后,剩余款项交给莫某派来的“马仔”,“马仔”拿钱回来上交后,“马仔”获好处费约500元,剩余的则全部归莫某所有。
就这样,幕后黑手得了钱,群众的征信却无辜受损。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被冒用身份证者中,有不少人是去办理信用贷款时才发现自己被列入银行个人征信黑名单,“如果受害者不去办理信用贷款和乘坐火车、飞机,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已被列入银行的征信黑名单。”民警说,群众如果发现自己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要及时报警,以便对公安机关破案,并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