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南宁召开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对推进新时代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安排部署。其中,我市12个集体、16名个人表彰。
会议强调,谱写新时代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广西发展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推动、落实,确保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在广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必须更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和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在贯彻国家统一政令前提下依法行使自治权,维护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盘活开放发展这一盘棋,激活改革创新这一动力,落实协调发展这一要求,打好精准脱贫这一硬仗,发挥好生态环境这一优势,以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凝聚人心,筑牢各民族大团结的物质基础。必须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创造更好的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条件,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扎根心底,“五个认同”意识融入血液,使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代代相传,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必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我市的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宾区城厢镇平安村村民委员会、来宾市第六中学等12个集体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陆发珍、何正恒、韦新兰等16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我市设立分会场。市领导雷应敏、韦文晋、李振品、徐韬、沈荔芳、王松胜、韦平、罗勇、潘启优、何美媛、余治平,来宾军分区政委李定阳在我市分会场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