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城区新兴北路某楼盘因违反“禁燃令”相关规定,被处罚500元,这是今年城区因违反“禁燃令”开出的首张罚单。
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李路告诉记者,当天上午10时许,该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新兴北路“万象城”楼盘违反“禁燃令”,大肆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我们到达现场后,该楼盘工作人员已经在清理地上的炮屑。据一名自称农某的项目经理说,当天有一栋楼要举行封顶仪式,于是买了一些烟花爆竹进行燃放,并不知道这里属于禁燃区。”因违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该楼盘进行罚款500元。而经过民警耐心地教育和普及,农某也意识到错误,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李路表示,500元罚款虽不算多,却是一种惩戒和警告,让更多人明白在禁燃区内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春节将至,严禁在禁止燃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即使在非禁止燃放区内燃放,也要注意安全,适可而止,最好能不放就不放,以此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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