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圆满结束。据统计,自5月15日至6月30日,“飓风行动”历时47天,我市城区共查获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137起,行动取得良好实效,城区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较大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市民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5月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及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全力开展“飓风行动”,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该大队以城区红水河大道、盘古大道、桂中大道、天然桥路及维林国大路口等区域为重点,采取高峰驻点、平峰巡逻查处的方式,加大对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车超员、醉驾、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同时,执勤民警、辅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驾驶员讲解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使其增强守法意识。
据统计,“飓风行动”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共出动警力7800余人、警车4000余辆,查获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137起。通过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严重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发现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下一步,他们将继续保持严管严控不松懈,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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