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规定我区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新增育儿假、产前检查陪护假,并延长生育假等,引发广大市民关注。“三孩”政策配套支持措施已经在路上,市民生育意愿是否有所提高?昨日,记者随机采访部分市民,有人表示想生,也有人直言“不敢生”。
想生:家里多个孩子更热闹
《条例》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其工资、津贴、补贴按照总额的80%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有了政策支持,不少二胎家庭开始考虑再生一个孩子,他们认为,家里兄弟姐妹多,可以相互陪伴和照顾,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有生三胎的想法,只是现在二孩太小了,还不到一岁。”市民谢先生表示,《条例》出台后他十分关注,曾与妻子商量是否再生一个孩子,但考虑到家里老人身体欠佳,夫妻俩决定等两个孩子长大一些再考虑三胎。 不少市民表示,《条例》出台后有计划再生一个孩子,让家庭氛围更热闹、更有人气。 “逢年过节,如果只有一两个小孩会有点冷清。老一辈的人都觉得孩子多更热闹,也更有家庭氛围。”黄女士告诉记者,她生了一孩,原计划多生几个,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实现。 “我已经生了三胎,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算是提前完成任务。”李女士笑着说。很多人认为生养一个孩子已经很辛苦,三胎更是想都不敢想,但李女士认为,生育两个孩子与三个孩子没有太大差别,主要是教导好老大,给老二、老三树立好榜样。“小孩子只要有人陪玩,就不会闹着要去哪里。家里有几个孩子,学习也不用操心,兄弟姐妹一起互相学习,基本不用大人操心。”李女士说,这是她的经验之谈,“家里孩子多一些,长大后性格可能会更好,幸福感也更强。”
不想生:生育面临多重压力
据悉,《条例》明确女性分娩后,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98天)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生育三孩可享受178天假期。 从事法律工作的莫女士对产假相关信息比较关注。“出台新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在产假方面增加天数,考虑到了民众的需求。不过,真正落地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希望政府在这方面多为民众考虑。”莫女士说。 “目前是先把两个孩子照顾好,平衡好家庭和事业,再考虑是否生第三胎,因为我比较倾向于做一名事业女性。”莫女士表示,现阶段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她希望以事业为主,而且经济上的压力比较大,这也是最现实的因素。 “不太想生三胎,除了经济压力,教育问题也不得不考虑。”市民李女士在私营企业上班,她无奈地说,《条例》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或许比较有吸引力,私企员工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要三胎可能就得辞职了。” 采访中多位市民表示,在经济压力、教育成本以及年龄等各方面因素制约下,目前只能止步于二胎。 据了解,《条例》出台后,相关部门也开始跟进落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舒宜凤表示,妇联将配合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全力推动新修订计生条例实施,极力为妇女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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