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来宾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市新闻发布厅举行,主要介绍《办法》指定的背景及施行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来宾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别从部门职责、管理原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理单位的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明确餐厨垃圾是指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物等易腐垃圾和不可再使用的动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废弃食用油脂,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不属于《办法》管辖范围。 《办法》指出,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通过餐厨垃圾管理部门组织的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来确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主要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存放工作,将餐厨垃圾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来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同时,餐厨垃圾管理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曝光;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依法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