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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碰瓷” 应当冷静


时间: 2008年07月04日07时54分 来源: 来宾日报
 
  来宾新闻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邓鹏彬 通讯员 左春就 李春明)7月2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市区的轻微刮擦事故又有了抬头之势,且事故双方多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民警介绍,这是一种常见的“碰瓷”现象,一些捞偏门的人故意去制造交通事故,进而以私了为由,骗取当事人赔付医疗及相关费用。
  前不久,黄某骑电动车从家门前拐下非机动车道时,与从北二路自西向东逆向行驶的白某驾驶的电动车相碰撞,白某倒在地下不起来,说他被撞伤了,电动车也被损坏,要求黄某赔偿医药费和修理费私了。
  黄某觉得事情蹊跷,遂向交警报案。当民警准备将两辆电动车扣回交警队接受调查时,白某还声称交警帮黄某,执法不公,并记下民警警号说要投诉,阻挠民警办案。
  民警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认定白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见到他的身体没有任何损伤,电动车也没有明显破损痕迹,初步断定白某是想借此事故讹诈钱财。对此,民警不动声色,与白某开始了短暂的对峙。白某见民警不为所动,并且坚持要求双方到交警部门处理后,他立即改变了主意,称不要赔偿了,便将电动车开走。
  白某走后,周围的群众反映是白某想趁机敲诈勒索,最近已在这里发生好多次了,一些人驾驶电动车与小车、摩托车、电动车相碰,根本没有受什么伤,电动车也只是被刮花,却以要医药费和修理费为由,要求对方赔偿其一到两百元后就不用报警,有的车主怕麻烦就直接付款了事。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碰瓷”这种现象是明显的敲诈勒索行为,司机遇到事故要冷静处理,避免陷进“碰瓷”漩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刘新勇   作者: 邓鹏彬 左春就 李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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