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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从住房就业法律等方面保障残疾人权益


时间: 2008年09月07日11时14分 来源: 广西新闻网
 
  新华网广西频道9月7日电(记者向志强)近年来,广西地税部门通过大幅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额,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两年来,广西各地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共培训城镇残疾人9065人,农村残疾人5.5万多人。目前,广西已累计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8万多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近50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联法律帮助中心近日正式挂牌成立,广西337.5万残疾人有了专门服务于自己的法律顾问,这是广西残联系统开辟的首家法律帮助中心。通过开通的热线电话,不仅指导残疾人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贫困残疾人,法律帮助中心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还会帮其免费打官司。

  “十五”期间,广西有43%的县(市、区)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4000多户残疾人喜迁新居,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项目经中国残联现场绩效考评,排名全国第一。

  今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的1.2万多名无房或住在危房的农村残疾人及家庭成员将全面告别危房。自2005年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连续4年被列入南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并通过各县区、危改对象自筹经费、社会爱心捐助等方式募集资金,为4658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

 

编辑: 刘新勇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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