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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韦 鑫 实习生 覃慧芳 通讯员 覃 丽) 10月30日至31日,来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事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来宾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实施情况和地下水保护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雪波、市教育体育局局长梁学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蔡华、市民政局局长谢丽珍、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覃燕由、市水利局局长李智、市糖业发展局局长李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黄以观等8名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组关于全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的报告、关于全市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的报告、《关于检查〈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补选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依法补选了1名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相关公告、任免名单、决定详见第四版) 会议指出,听取和审议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是加强人大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新时代党管干部工作与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有机统一的有效形式。任命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重要意义,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履职、高质高效履职,始终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立足人大职能,开展好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题调研等,统筹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来宾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主持会议,副主任莫莲、吴孝斌、张雪玲,秘书长蓝福武出席会议。 副市长邓应文、雷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柳金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列席会议。 10月31日还召开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8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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