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三周年的日子,当天上午,市妇联组织来宾市“桂姐姐”大宣讲《反家庭暴力法》专题讲座在城北街道政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举行,让城区各街道社区和兴宾区各乡镇妇联干部、社工组织、妇女群众代表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一同学习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讲座上,广西万益(来宾)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佳丽对《反家庭暴力法》中涉及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危害、处置、预防、法律责任等法律条文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积极寻求帮助,用法律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家庭暴力不仅局限于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子女与年长的老人之间同样存在家庭暴力。”梁佳丽表示,当下的家庭暴力不再局限于农村,城市高知等群体往往也存在隐蔽的家庭暴力,同样不可忽视。
来宾市阳光绿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会长张素娟告诉记者,去年在与市妇联联合进社区开展服务时,接访了一位遭受父亲酗酒后实施家庭暴力的初中女生,并持续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正值青春期的孩子性格敏感,如果长期处于暴力环境下且缺乏引导和纾解,很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张素娟告诉记者,目前社工组织所接触到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大多会选择隐忍不发,而这种现状正是迫切需要改变的。
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年来,我市各级妇联与公检法、司法、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构建、完善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制止了针对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全市共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站)”43个(自治区级4个)、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部门联动建立“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针对预防家庭暴力、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建立信访维权平台,为受暴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2018年,全市各级妇联共接待信访354件,其中反映涉及家庭暴力问题67件,占信访总数的19.2%,相比往年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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