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百元级”违纪案件引起了强烈反响。案件查处的大多是一些差旅补助、燃油费、烟酒支出、私人请客公家报销等,涉案金额最少的在100元左右,多的800余元。对此,有人拍手称好,也有人说如此小的“微腐败”与那些“大老虎”相比,简直是小题大作。
时代发展到今天,“百元级”违纪案件确实显得比较“小”,但是这些“微腐败”,虽然没有“老虎”胃口大,侵吞的却都是群众的利益,同样刺痛人心,让群众反感厌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因此,正风肃纪就应“小题大作”,如此才能真正对广大干部及时扯扯袖子、敲敲边鼓、棒喝警醒,防“微”杜渐,以免在失范的轨道上继续滑行,堕入罪恶的深渊。
“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是清端公陈瑸居官后常说的一句话。“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人们通常把一些情节不太严重、涉及款物金额不太大的问题统称为“微腐败”。殊不知,“微腐败”表面上看起来就算再“小”,其本质也是滥用权力,与“大老虎”的贪腐行为并没有根本不同。况且,“微腐败”一旦长时间大量出现在群众眼皮子底下,日积月累,对于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伤害也会十分严重。严惩“微腐败”势在必行,用小微腐败案例警示他人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党的执政之基的应有之义,就得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拿出“杀鸡用牛刀”的力度去做。
正风肃纪就应抓早抓小,一方面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始终坚持“零容忍”,绝对不能有任何姑息。只要是用公权谋私利,哪怕再小、再司空见惯,也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让民众感受到反腐带来的更多“红利”。同时,制度建设也要跟上。换言之,必须要把制度的篱笆扎紧,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败网络,形成“上下对称”的反腐合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上保证反腐败从“小”抓起,决不让“微腐败”有任何滋生的空间。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希望各级纪委监委都能在正风肃纪方面,切实瞪起眼来抓大不放小,真正硬起手腕,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一次次抓早抓小,立起纪律的权威,让党员干部知行止、有敬畏,这样才能防止“小错”酿“大祸”,从源头上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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