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男子覃某在来宾大桥上违规掉头,本想着当时无交警在场,应能逃过处罚,殊不知,他的行为正好被对向行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并被举报。9月3日,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对违法司机覃某进行处罚。同时,民警查到覃某驾驶的车辆自今年以来,电子违法未处理已累计32条,共计105分,俨然是一个违章“大户”。
前几日,有网友举报称,8月29日晚有一辆车牌为“桂G6XXX”的吉普车在来宾大桥双实线违规掉头,并附上行车记录仪视频。接报后,民警结合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调取监控录像、交通卡口照片、查询行车轨迹后,证实被举报车辆确实存在违法掉头的情况。
民警经查询得知,该车车主为江女士,同时该车还存在32条电子违章未处理,其中记6分的有6条,3分的为23条,余下3条不记分,共计105分。很快,民警通过电话告知江女士其车辆存在较多交通违法记录,且于近期一次交通违法被举报的情况时,江女士称车子虽登记在她名下,但平时都是其丈夫覃某使用。民警随即让江女士转告覃某到交警一大队接受调查。
9月3日下午,覃某来到交警一大队接受调查。民警向覃某展示网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车辆上下桥的监控视频以及卡口照片等证据后,覃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覃某交代,当晚本来要送朋友去河西,但途中接到家人电话说有急事,便匆忙直接掉头了。
民警告知覃某,就算有急事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桥面施划有双实线的路段是严禁跨越的,不仅违法,也存在安全隐患,这是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的一种行为。
最终,依据规定,民警对覃某实施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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