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莫岑)9月22日上午,城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城区某小学家委会一成员以“保管校服费”为名,私自侵占公用资金1万多元,且已花完无法归还,于是报警求助。9月2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了解到,此事属于侵占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已建议其他家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其实,成立家委会就是协助老师管理班级,但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该校一名老师表示,由于老师与家长、家长与家长之间不熟悉,而家委会成员多为自荐产生,并没有经过考核,因此在管理上就存在一定的缺陷。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已不能统一收取校服费,这就需要家委会从中协调完成校服订购工作,便给了一些有心人可乘之机。
对此,不少家长认为,最好还是自己到指定店铺购买校服,不仅价格公开,还能当场试穿,保证合身。不过也有家长表示,自己平时工作忙,家委会集中统一订购校服更为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