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覃建华)一名男子驾驶重型货车在转弯处没有减速慢行,致使该车车厢与车头分离,侧翻在路边的甘蔗地。11月11日,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见到前来处理后续事宜的司机黄某。
11月8日中午12时,寺山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蒙村镇福堂村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自翻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该车搭载的燃煤撒落在甘蔗地,引发纠纷,要求民警出警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辆重型货车车头停在路边,旁边是翻倒着的货车车厢,车厢内装载的燃煤倾撒在甘蔗地里。附近村民正与司机商量赔偿事宜。
民警了解到,货车司机黄某,贵港人,当日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贵港市运输燃煤到红河农场,当货车行驶至蒙村镇福堂村转弯路段时,由于黄某没有减速慢行,导致货车车厢受惯性牵引,侧翻在路边。
“货车侧翻,看似人为操作失误,很可能是因为超载。”该大队事故科民警介绍,大货车装满货物,如果打方向盘较快,容易发生侧翻。
“不清楚具体装了多少货。”驾驶员黄某说,货主经常隐瞒司机实际载货量,结果过地磅时才发现超载。
黄某的过失操作是诱发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黄某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除要承担高额的货车维修费用外,还需赔偿蔗农3000元。
民警提醒,驾驶员驾驶大货车时,应将车速控制在可操控范围,在弯道上减速慢行,以免发生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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