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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石牌律的“和为贵”理念与现代检察履职相遇,“检察蓝”的守护力量延伸至瑶寨古村、田间地头——10月15日至16日,自治区检察院“融媒体基层行”网宣活动走进来宾,中央及自治区媒体记者循着检察干警的履职足迹,深入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检察办案一线,探寻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石牌律融入法治 助力瑶乡社会治理 10月15日,采访团首站抵达金秀瑶族自治县。在六巷乡下古陈屯,检察官正与乡干部、村民一道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回头看”:补铺的石板路平整防滑,修复的古民居木构稳固如初,新增的消防栓、灭火器整齐排列在巷道旁。“古村保护要记牢,消防设施不可少。”检察官还联合村干部用瑶族山歌传唱保护政策,让法治宣传沾泥土、带乡音。 随后,采访团来到六巷屯。自治区级石牌习俗传承人手持毛笔书写“料话记事榜”,记录村民清扫古宅等事务,并解读石牌律“和为贵”的核心内涵。“石牌文化能帮群众读懂法律。”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木群介绍,此前在一起村民因架电线滥伐林木案中,当事人起初不服处罚,检察官以石牌说理方式切入,最终促成当事人自愿认罚,并补种树苗恢复林地。 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该院打造的“瑶都·检行”品牌,致力于通过“行政检察+石牌习俗”的深度融合,将非遗文化基因注入矛盾化解工作,三年来,该模式已助推全县18个传统村落得到系统保护与开发。在审查一起生效裁判案件时,通过引入“新石牌律”,并邀请村中权威人士参与调解,成功促成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该案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守护粮食安全红线 10月16日,采访团转赴象州县。在寺村镇上山村河道整治“回头看”现场,村民莫大英指着清澈通畅的河道喜笑颜开:“以前这河淤堆堵,雨季淹房又淹田;现在水流通畅了,两季稻年产量超三百吨!” 这一变化源于2024年的公益诉讼监督:当时该河道因淤积导致340余亩农田受淹撂荒,450户村民农业发展受限。象州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后,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水利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推动投入80余万元进行整治,不仅疏通河道1.2公里,还修建小型农田灌溉水利堤坝,让撂荒地重焕生机,该案获评最高检“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当天,采访团随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广西象州象仓米业有限公司,参与“送法进企”活动。检察官黎娜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围绕《食品安全法》中粮食存储、加工卫生标准,以及《劳动合同法》里职工权益保障等内容,用“案例+法条”方式普法:“大米水分含量超14.5%易霉变,既违反安全标准,也会影响销路。”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在场员工频频点头。同时,检察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细致检查“象州红米”“象州大米”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规范品牌运营。“感谢检察院帮我们完善品控体系和合同审查流程。”公司董事长周俊伯笑着说。 文化赋能检察监督 书写治理新答卷 从金秀瑶寨的石板路到象州田野的稻田埂,从传统村落保护到“桂中粮仓”守护,从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瑶都·检行”到象州县人民检察院“谷香象郡”文化品牌,生动诠释了检察文化融合助推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新注脚。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石牌文化与现代法治相结合,让基层治理既有文化厚度,又有法治精度;象州县人民检察院以精准监督守护粮食安全,让群众获得感看得见、摸得着。 据了解,2022年以来,来宾市检察机关通过“文化赋能+精准监督”模式,累计推动整治河道423公里,清理各类生活、建筑垃圾及固体废物2.8万余吨,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4570万余元,整治林地、耕地900余亩。 “既看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更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参与采访的中央媒体记者坦言。这场融媒体基层行,不仅用镜头和文字记录下司法为民的鲜活实践,更印证了基层治理的深刻道理:既需“法”的刚性护航,也需“文”的柔性浸润,更需“民”的黏性凝聚——这正是检察机关书写基层治理新答卷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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