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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张朝广 通讯员 覃 丽) 2月10日,来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文东福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关于《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市五届人大九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市五届人大九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五届人大九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市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筹备工作,努力把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务实、团结、成功的大会。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两会精神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来宾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当天,还召开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6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莫莲、吴孝斌、张雪玲、王轶,秘书长蓝福武出席会议。 副市长邓应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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