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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填补我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立法空白

作者: 罗倩尹 梁应姗 秦雨欣    来源:    时间:2026-07-23

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罗倩尹 见习记者 梁应姗 实习生 秦雨欣) 7月22日,记者从《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区首部专门针对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重点从四方面作出制度安排。职责划分上,明确将经费纳入预算、落实网格化管理,形成部门分工负责的共管格局;规划建设上,要求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投用;维护管理上,对市政消火栓、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日常维护作出具体规定;监督问责上,建立了从问题发现、报告到整改落实的完整闭环。

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我市将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落实经费保障和“四同步”要求,建立部门协同、联合整治机制,针对突出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落实差异化防控,并严格执行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标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消防治理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孝斌、副市长曾建勇出席。

 
 
编辑: 刘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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