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蓝女士向记者反映,近一个月来,市区某健身俱乐部课程时断时续,且得不到负责人正面回应,让包括她在内的很多会员感到气愤。“我们听说,其实是健身俱乐部的教练都辞职走光了,但老板却以教练外出学习和生病为由,不给我们开设课程,让我们无法接受。”蓝女士希望通过本报的报道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帮助他们维权。
会员 希望继续开课或者退还办卡费用
蓝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该健身俱乐部锻炼已有一两年时间,今年年初才刚续卡,想要继续在此健身,没想到就遇到了这么个情况。“本来我们会员之间有一个微信群,共有三百多人,但由于俱乐部长期无法正常上课,很多会员便在群里进行声讨,然后退群,所以现在这个群就没有了。”蓝女士说。
“起初我看见他们的宣传单上有普拉提、瑜伽、肚皮舞等健身课程才去办卡的,没想到现在却没有人上课,这不是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吗?”有会员愤怒地表示,如果俱乐部再不开课,便打算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有会员告诉记者:“由于很长时间没有开课,便有会员问老板什么时候开课或课程时间是否可以累加等问题,老板却一直拖着没有正面回答。”
蓝女士表示,其实大多数会员都希望能继续上课,也有一部分会员要求退还会员费,但无论何种诉求老板均未回应,这是让会员最气愤的。
不过,记者了解到,会员在办理健身卡时,与俱乐部签署的合同条款上并未写明开设有哪些课程或一天上几节课之类的具体内容。
店员 确实没有教练,但健身房依然开
7月2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滨江北路的健身俱乐部发现,该俱乐部大门紧锁,且旁边还贴着“招租”的纸张,可见该健身俱乐部正在转租中。记者从大楼保安处打听到,该俱乐部还有一个后门可以通行,于是记者从后门进入了俱乐部。
当时,只有前台亮着灯,内部的健身房均未开灯,却有十几个小伙子在“黑暗”中健身。记者采访这些小伙子了解到,他们是我市某校的体育生,学校帮他们在该俱乐部办有会员卡,所以每天他们都会过来健身一两个小时。
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从6月份开始,便有健身教练陆续辞职,目前俱乐部里已经没有教练。“虽然没有教练上课,但我们每天还是会按时开门营业,因为有的会员还会过来自行锻炼,而且所有的健身器材都供会员免费使用。”当记者问及老板是否在俱乐部里时,工作人员表示老板只是偶尔来俱乐部看看,并不会整天都在俱乐部里。
记者在当天多次拨打蓝女士提供的该俱乐部老板的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听。
工商部门 会员可凭合同和宣传单维权
记者就此事致电12315进行咨询,接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健身俱乐部向会员提供的健身卡服务属于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费者已享受的折扣等优惠,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中扣减。经营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选择解除合同的,经营者应当在三日内按照约定扣除已消费金额后退还余款。
此外,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具体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功能、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争议解决方式、解除合同、退款方式和民事责任等事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该健身俱乐部会员若要进行维权,可凭与俱乐部签署的合同以及俱乐部的宣传广告等相关材料到兴宾区工商局城北工商所进行投诉和举报,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