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韦朗城 通讯员 郑丽梅)绿化带种植的“三角梅”,是供市民观赏和美化城市环境的,但有人竟将贼手伸向它们,破坏美丽环境。近日,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挖花贼”江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明,2017年11-12月份,犯罪嫌疑人江某某伙同江某、韦某(2人已判决)等人在市区迎宾路滨江园西门和园林局前面绿化带盗窃“三角梅”,后又在兴宾区城厢镇泗贯村盗窃刘某峰家种植的“三角梅”,得手后通过网络将偷来的“三角梅”转卖。
破案后,民警从韦某家后面的一块耕地里搜到四十四株“三角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