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王涛)10月6日18时许,天然桥路三桥附近路段的一根限高杆被过往的一辆大货车撞到,差点砸到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按理说,这起事故应由撞到限高杆的货车负全责,但交警却开出了两张责任认定书,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介绍,当天黎某驾驶货车途径天然桥路三桥附近时撞到了一根限高杆,使其因受惯力向前倒去。当时盘某正骑着摩托车靠右正常行驶,看到限高杆倒下后迅速刹车,这才没有被限高杆砸到,而被撞到的限高杆则倒在马路中央。值班警组赶到现场后,为尽快挪离限高杆,恢复道路通行,决定就近调用附近的吊车和临街的修车铺面师傅对阻拦路面的限高杆进行切割并移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恢复了正常交通秩序。经现场调解,黎某和盘某达成赔偿协议,黎某赔偿盘某摩托车的修理费用及医药费。
就在调解结束后,黎某却跟执法民警大喊“冤枉”。黎某称自己平时驾驶大货车经过该路段时从没有碰到过限高栏,这次是因为限高栏在其刮之前就已经变歪,他的车辆并没有超过限高。
随后,民警在调取该路段监控发现,当日17时46分,限高杆确实被韦某驾驶的大货车刮碰导致变形下弯,而后又被黎某驾驶的大货车再次刮碰,这才导致限高栏倒下。
经该大队办案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分析后认定,韦某驾驶超过规定高度的机动车先刮弯限高栏后,黎某驾驶货车经过再次刮到,导致限高栏倒下,双方均有赔偿损坏交通设施的责任。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韦某实施机动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