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女子江某。据了解,江某以帮助农户办理廉租房为由,骗走10余农户提交的“手续费”,数额达16.5万元。
近几年来,我市为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在市区修建了不少廉租房。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求房急切的心理,编造谎言,以能帮忙申请廉租房为诱饵,实施诈骗。兴宾区女子江某正是以这种方式骗走农户16.5万元血汗钱。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2017年年初,江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男子“阿荣”,看到“阿荣”经常在微信微信圈发布办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广告,江某便向其了解相关手续,并通过“阿荣”帮他人办到四套廉租房。
2017年11月,江某再次联系“阿荣”,在得知需收取3000元手续费后,江某主动打电话问本村的江某格是否需要办理廉租房,并表示每办一户收手续费5000元,公租房收费9000元,承诺2018年1-6月可交房。同时,江某许诺,每介绍一人给回扣150元,让江某格帮忙代收村民的材料和钱。
不久后,江某格将12个人的材料和费用交给江某。当江某欲转交给“阿荣”时,发现“阿荣”已将自己的电话和微信拉黑。随后,好赌的江某将部分钱赌输,却不急于把钱填上,仍然不动声色地收取江某格交来的材料和费用。直至今年1月,江某共收到江某格交来的16.5万元,并将这些钱用于赌博和挥霍。
今年4月,江某格多次要房无果后,让江某返还收取的费用。江某先是编造各种理由推延不还,继而把江某格的电话和微信拉黑,跑到广东逃避债务。直到被害人报案,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受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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