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韦朗城 通讯员 杨帆)11月23日上午,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盗窃案,被告人当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据悉,这是今年10月26日新刑诉法实施后,我市法院适用其中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首例。
庭审中,法官首先查明被告人身份,询问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并宣读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义务,征求是否同意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量刑意见是否有异议,确认被告人是否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在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最后法官依法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
此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两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宣判,仅用时5天。庭审过程中,省略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从庭审开始到宣判全程仅需5分钟,既节省时间成本,又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效率。
用时短、流程快,是新刑诉法速裁程序的特点。据悉,新增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规定,除了几种例外情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可当天送达开庭传票、当天开庭审理,并应当当庭宣判。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全新的审判模式入法,兼顾了公正与效率,同时又充分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