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韦朗城 通讯员 谢松宸)近日,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外籍人员涉嫌容留卖淫案,最终认定被告人杜某(女,越南人)犯容留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一年前,杜某带领其他数名越南籍女子来到武宣县,在其男友卢某(已判刑)的帮助下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这起跨国卖淫案由武宣县公安机关移交至兴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院依法审查以杜某容留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7年8-10月期间,被告人杜某与卢某在武宣县武宣镇合伙经营某休闲会所,提供场地给卖淫女子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抽取费用,并雇请韦某(已判刑)帮助管理。2017年10月27日凌晨,被武宣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一举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犯容留卖淫罪成立。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卖淫罪,且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