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公安局发布了第二轮《来宾市公安局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后,效果立显。截至4月1日,已有两名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3月31日下午,“被通告”的在逃人员莫某讲在姐夫李某的陪同下,率先主动投案自首;4月1日,“被通告”的在逃人员覃某流也向警方投案自首。
据了解,莫某讲涉嫌于2018年2月12日在兴宾区石牙镇班车站参与打砸过往车辆,该恶性案件造成3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其中一名孩子面部被玻璃划伤。案发后,市公安局兴宾分局专案组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先后抓获了涉嫌寻衅滋事的黄某勇、黄某态等8人,但有6名涉案人员在逃。今年1月24日,这6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并追缉。
今年3月30日,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公布了21名在逃人员名单,并敦促在逃人员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名单公布后,莫某讲的姐夫李某看到名单中有其妻弟莫某讲的名字,立即拨打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的电话,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动员莫某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李某将通告信息告知远在贵州省贵阳市打工的莫某讲,并劝服莫某讲投案。最终,莫某讲被姐夫说服,同意回来投案自首。
3月31日下午,李某驾车到贵阳市将莫某讲接回来宾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归案后,莫某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移交兴宾警方处理。
4月1日,同样涉嫌寻衅滋事的覃某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名单上还有19名在逃人员尚未投案自首。警方再次敦促其余尚未投案的在逃人员,尽快投案,否则将只能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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