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覃建华)不少司机认为酒驾只是被处以罚款、扣分,却不知“累犯”会被拘留、罚款并吊销驾照。4月9日,兴宾区迁江镇徐某来到市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处理其2次酒驾违法行为,下午17时便被移送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徐某为何被拘留?这要从2月28日说起。当天1时36分,市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在迎宾路与滨江北路交叉路口路段开展酒驾夜查“霹雳行动”,一辆小客车在往迁江镇方向行驶时,妄图逃避交警检查。交警早就发现其意图,将驾车的徐某抓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3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不是徐某第一次酒驾了,1月25日,其在市区红水河大道万顺尚城酒店门前被交警一大队查获,当时徐某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77毫克,被处罚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
再次被查获时,徐某的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之规定对徐某处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