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姜新朗)6月11日,刚刑满释放才3天的卓某再次因涉嫌盗窃被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和兴宾分局防暴大队队员抓获。目前,卓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城中派出所副所长李成伟介绍,6月8日17时左右,一名女士打电话报警称,她在建宾市场买菜时,放在电动自行车工具箱里的一台手机被盗了。民警立即与驻所防暴大队队员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他们发现这个人的身影非常熟悉。“因为视频非常清晰,我们可以确定,他就是之前我们多次抓获过的卓某。”李成伟说,2018年1月和9月,他们曾两次抓获卓某,原因都是涉嫌盗窃。
就在民警和防暴队员全力查找卓某时,6月9日上午,又有群众报警称,在建宾市场被别人偷走了手机,而且失主当时同样把手机放在电动自行车工具箱兜里。民警调取监控视频一看,又是卓某。
6月11日上午,防暴队员与派出所民警经多日追踪,终于在建宾市场附近发现了卓某,立即尾随,并在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在证据面前,卓某不得不承认盗窃事实。
为何卓某刚从看守所里出来,就又犯案呢?司法部门相关人士分析认为,这与他的经历有很大关系。其一,这些人大都有自己的圈子,从监所改造出来后,他们又和之前圈子里的人混在一起,以致经不起“诱惑”,再次犯案;其二,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已经扭曲,并不认为进监所是一件耻辱的事,甚至认为在监所里过得很“舒坦”,所以这些人出狱后容易形成“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