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6月25日,市住建局对我市20家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来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和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统一停放电动自行车区域,加强巡逻,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对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的电动车,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须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同时安装火灾报警、喷淋设施和定时充电装置,禁止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小区电动车就应该这样严格管理。”家住桂中大道某小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所在的小区已开展此项活动。记者在该小区走访时发现,小区内一些显眼位置均贴有“楼道停放电动车夺命只要90秒”“电动车禁止上楼”等警示标语。
记者还了解到,市住建局曾在6月11日下发《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损坏停用、使用不合格电气线路、电器产品、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内部防范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这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作了明确整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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