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讯 近日,财政部正式批复,来宾市成为2019年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5000万元奖励资金。
奖励资金无需地方配套,资金将用于我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资金800万元,以及设立来宾市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200万元。通过试点,将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撬动金融资本加大投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此次试点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试点期限暂定3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奖励资金支持,奖励资金用于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
(林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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