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民政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民政部表示,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和民政部前期部署安排,结合相关疾控指导及各地有效做法,近日发出《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等老年人服务场所可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0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内容,将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每家养老机构。
根据防控指南,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内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机构。
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机构食堂供应。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及时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
还要减少以养老机构为地址的快递,快递、送药人员禁止进入;订购物品安排专人接收,及时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转交。暂停室内集体活动;有条件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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