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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山深处“金瑶蓝”:

用检察温情守护每一朵山花绽放
作者:黄 莎    来源:来宾网-来宾日报    时间:2026-03-10

近年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从“严、法、宣、众、救”五维发力,让法治力量与民族智慧交融,共同编织了一张守护妇女儿童的温暖之网。如今,这一抹“检察蓝”已成为大山深处最温暖的法治底色。

以“严”为剑,斩断侵害权益“黑手”

金秀检察始终保持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高压态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实现全覆盖,让罪恶无处遁形。3年来,累计办理涉妇女权益案件79件93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9件118人。这些案件背后,是一场场与罪恶的较量,也是一个个被正义挽回的人生。

办案不止于惩恶,更着眼于治本。针对案件暴露的宾馆、酒吧等场所监管漏洞,金秀检察与公安机关磋商,建议公安机关对相关经营主体作行政处罚,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被侵害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学校织密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的“防护网”。同时,联合多部门对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检查45次,通过高密度巡逻和高频次清查,让不法分子望而却步。

以“法”为桥,传递司法为民温度

听得懂的语言,才能走进心里。在办理涉少数民族案件时,金秀检察安排通晓瑶族语言、熟悉民族风俗的检察人员参与,消除沟通障碍,让法律温度在方言俚语中流淌。

对因案致贫的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3年来,累计办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救助金13.5万元,为12户困境中的家庭点亮希望之光。同时,邀请“瑶老”、妇女代表、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公开听证,让司法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更有润物无声的温度。

以“宣”为媒,播撒法治意识种子

“石牌律”是瑶族传统的规约,金秀检察联合团县委开展“石牌律进校园”活动,征集推广“校园版石牌律”,将传统规约转化为青少年乐于接受的“行为指南”。

组建“金瑶蓝”普法宣传团,深入瑶族村寨、学校、企业,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累计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亲子课堂活动等30余场,覆盖群众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让法治的种子在瑶山深处生根发芽。

以“众”为力,绘就多元保护同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独角戏”,而是“大合唱”。金秀检察与相关单位建立工作机制,一体推进源头预防、分级矫治、依法惩处、综合治理。

“检察+妇联”合作持续深化,常态化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妇女代表、教育工作者走进检察院,共话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从“单打独斗”到“握指成拳”,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在大瑶山铺开。

以“救”为帆,引导迷途少年重返航程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发现有孩子犯罪或被侵害与家庭教育不当有关,该院检察官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并持续跟踪核查监护情况,结合“石牌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同时,联合妇联共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整合司法、医疗、教育等资源,建成功能完善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站,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面向困境少年、困难家庭学生、服刑人员子女,常态化开展“希望工程”“成长助力计划”,用司法温情为瑶乡青少年点亮灯塔。

从“严”的震慑到“法”的温度,从“宣”的丰富到“众”的合力,再到“救”的力度,金秀检察以“五维发力”诠释“金瑶蓝”的使命担当。他们正以法治之名,用最温暖的姿态,守护着大瑶山的每一朵花开。

 
 
编辑: 刘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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