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坚持“稳”字当头,创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通过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排查调查、突出重点突破、坚持法治引领,有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三大纠纷”,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高位推动、压实责任,构建协同治理格局。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将矛盾纠纷调处作为重点工作,成立由该局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岗双责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今年以来,该局主要领导共组织召开纠纷调处研判会2次,推动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调处”机制,要求调处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办公,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 精准排查、源头治理,织密风险防控网络。该局坚持“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深入田间地头、矛盾一线,对土地纠纷案件逐件登记造册,并建立“一案一档”管理机制。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的案件,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查,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读,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该局累计排查土地纠纷案件19件,立案受理12件,完成调处8件(含7件重大项目用地纠纷),矛盾纠纷化解率同比提升35%,群众满意度达92.6%。 聚焦重点、靶向施策,护航重大项目落地。该局坚持“项目为王”,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纠纷优先处置。例如,在来宾西过境高速公路项目中,针对良江镇塘权村与水利服务中心的土地权属争议,该局领导多次组织双方召开调解会,推动“搁置争议、优先用地”方案落地,既保障了项目建设进度,又获得群众高度认可。对短期难以结案的案件,则通过反复沟通、法治宣传和思想疏导,稳定当事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法治引领、规范调处,筑牢公平正义防线。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即诉求合理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确保每起纠纷调处合法合规。同时,引入法律顾问和专家团队,强化政策法规指导,提升调处专业性。例如,针对黔江示范场历史遗留问题,组织专家研判,厘清权属脉络,为案件办理指明方向。(苏小星 黄凤春 黎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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