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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讯 “真是太惊喜了,10年前的钱居然还能要回来!”1月25日,在象州县百丈乡大满村屯鸾屯,村民李正旺拿着清退回来的危房改造补助3000元,激动得热泪盈眶。当天,象州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该屯,将清退回来的款项送到李正旺手中。
去年5月,百丈乡大满村监委在排查危房改造资金和涉农资金补贴中发现,屯鸾屯党支部党员韦某某存在收取群众好处费的违纪嫌疑,随即将问题线索提供给百丈乡纪委。
涉及款项是十年前的,因为年代久远、金额不大,且涉及的群众与韦某某是同村人,村民抹不开面子,这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调查组通过查阅发放登记表、电话了解、入户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对等方式,韦某某违规收受群众好处费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经查,韦某某利用时任百丈乡大满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于2010年至2013年间,违规帮助李正旺和韦良友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帮助韦启明申请养蚕补助,先后收取3名群众共计8050元,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0年8月26日,百丈乡纪委给予韦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开展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一年来,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将扶贫资金项目在县、乡、村级进行“三公开”,共公开115个项目6942万元资金,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15起17人,坚持“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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