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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起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享补贴

最高补贴比例达购房款总额(不含税)的3%

作者:徐圆圆    来源:来宾网-来宾日报    时间:2026-01-03

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徐圆圆)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凡在兴宾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铺)或车位(库)的个人(不包括企业法人),符合条件者可申领政府购房补贴,最高补贴比例达购房款总额(不含税)的3%。政策明确,申请者须在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契税缴纳手续,申领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政策性住房、法拍房、二手房及非市场化车位不享受此项补贴。

据悉,个人购房补贴按购房款总额(不含税)的1%~3%的比例进行补贴,补贴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具体补贴比例如下: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140平方米以下补贴1%,140平方米以上补贴1.5%;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140平方米以下补贴1%,140平方米以上补贴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补贴3%;购买新建商铺、车位(库)的,补贴3%。

购房者在申领补贴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前办理公证委托手续。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不可兑换现金,限在兴宾区指定合作商家线下消费使用,有效期为到账后90天。

值得注意的是,领取补贴后发生退房的,须先退还消费券方可办理合同注销手续;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严禁为获取补贴而故意办理退签再签约,违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编辑: 罗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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