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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幸福底色,始于坚实守护。“十四五”以来,来宾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融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在严惩侵害犯罪、开展公益监督、深化司法救助、强化支持起诉等方面协同发力,以检察履职的力度和温度守护“半边天”。 依法惩处,守护“她”的安全。对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人格尊严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累计起诉1629人,6件案件获评全国、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或优秀案例。 对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问题,来宾市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大力推进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有效避免因多次询问、反复回忆给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同时,开展防性侵、防欺凌等主题法治宣讲439场,有效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公益监督,回应“她”的需求。来宾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公益诉讼检察视角聚焦于妇女权益保障领域,针对部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备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就业歧视等问题,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切实保障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 一个案例,折射公益诉讼的民生温度。兴宾检察院发现,辖区部分医疗机构母婴室存在设施不全、维护不善等问题,随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全面排查与规范整改。经跟进监督,一批标准化母婴室已投入使用。 多元协同,纾解“她”的困境。对于因案致困的妇女,司法救助是雪中送炭的温暖之手。“十四五”期间,来宾市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41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0余万元,7件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救助工作贵在精准,重在长效。来宾市检察机关依托“1+N”多元化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为受助妇女提供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多元帮扶。在覃某某等3人司法救助案中,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为其落实低保、申请助学金、减免医疗费并联系就业岗位,帮助她们重燃希望。同时,对176名被救助妇女持续跟踪回访,帮助109人解决后续生活难题,让司法温情在“后半篇文章”中持续流淌。 支持起诉,捍卫“她”的权益。在民事维权领域,来宾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妇女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46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69万余元、人身损害赔偿金27万余元。 支持起诉,不止于“诉”,更着眼于“和”。忻城检察院办理的樊某某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中,检察机关协同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干部深入调解,从法、理、情多维度耐心劝导,最终促成子女达成赡养协议,让老人老有所养,亲情得以弥合。该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这是检察机关将矛盾化解、亲情修复融入司法办案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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