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往年情况分析,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有的驾驶人会心存侥幸酒后开车。因此,今年春节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交通行为的力度。
据了解,从2月16日至3月2日,即正月初一至十五,来宾市各县(市、区)的各个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将交替轮流在辖区内开展整治行动,每天开展设卡抽查、随机检查、精准查缉等整治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城区酒店、餐饮娱乐、民俗活动举办场所等周边道路重点管控。不断向城郊结合部、县乡道路延伸,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小轿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酒驾行为。
春节前夕
已有6人因酒驾被查
1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二三大队开展夜查行动,重点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当晚共查获6名饮酒后侥幸驾车的“酒鬼”。这6名驾驶员分别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当晚20时,市公安局交警二三大队秩序中队在红水河大桥头路段开展夜查工作,重点对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为即将开始的春运工作打好基础。在整治过程中,交警一共查获6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有名韦姓女性驾驶员酒驾,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46毫克;一名彭姓驾驶员发现民警查车后,心理慌张,走走停停,想挤进外道,形迹可疑。执勤民警指挥其接受检查,彭某竟然无视交警指挥,想加速通过检查区域,最终被交警拦下。经检验,彭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52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元宵节后
将加大查处校车力度
元宵节后各中小学校将陆续开学,我市交警将加大对校车以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加装小板凳或者擅自改变车内座椅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的严厉查处力度,除依法处罚外还要责令其恢复原状,对超员的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今年春运是十九大后的第一个春运,我市交警部门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努力实现春运期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低于前3年平均数,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不发生因执法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媒体炒作和负面舆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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