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得知,市交警支队二三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4月5日在良江街路段逆向行驶的38辆机动车驾驶人分别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4月5日上午8时至10时,在X064线良江街路段由市区往良江方向车流量较大,通行缓慢。民警在疏导交通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辆并没有按顺序依次排队通行,而是直接实施逆行,造成道路双向大面积车辆拥堵,民警立即用执法记录仪将逆行车辆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据统计,当日共计查获38辆存在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的车辆。
民警表示,X064线良江街路段是我市进出城区的交通要道,清明节前期市交警支队已经提前做好应对预案,但当日由于部分车辆逆行的违法行为,还是出现了车辆通行缓慢的情况。民警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逆行不但会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秩序,而且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所以请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道路导向标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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