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韦朗城)7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就《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来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来宾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召开听证会。与会代表就网约车辆准入、驾驶人资格、车辆保险以及规范车辆运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出现私人小客车合乘(即拼车、顺风车)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由于对车辆性能、驾驶人资质、车辆购买保险情况等缺乏有效管理,也给司乘人员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上述三个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价格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司乘人员的安全。
首先,在深化传统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方面,文件提出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期限制度,即新增巡游车经营期限为8年;网约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将退出网约车经营。此外,文件中还明确了经营权主体,即新增的巡游车经营权指标、不得变更经管主体。如果巡游车辆在经营权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需依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其次,文件提出要规范网约车发展,要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按文件规定,网约车辆须为桂G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排量大于或等于1.6升,购买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网约车辆外观和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巡游出租汽车,可在车辆内部明显位置张贴或放置网约车专用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等。而对于网约车辆驾驶员的要求是,须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证,并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规定年限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
最后,文件还对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进行了规范,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由合乘出行提供者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属于共享出行方式,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同时,文件提出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据悉,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在此次听证会后,结合来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论证,对各方代表提出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然后对三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做到更加科学和完善;最后将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市政府审议,择期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