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的街上一年四季都有卖嫩玉米的,只是大多是大棚里种出来的,虽然长个玉米的样子,却全无玉米的风韵,嚼在口里糟如破絮,贩子们会在煮玉米的水里加甜味剂来增加口感,甜是甜了,却怪味十足,而且新闻上说这种甜味剂对身体危害多多,所以我很少购买。
我喜欢的是大地里长出来经历过风吹日晒的真正的玉米,那种清香,是它自身的味道,不用加任何的添加剂,就像淳朴的村姑,不化妆却更惹人爱。这样的玉米囫囵个儿煮食最好,最能品到它的原味。
要吃煮玉米,现掰的最好,同样的玉米,若是隔天再煮,味道便要大打折扣。
有些东西,就是如此地不能将就。煮玉米的水什么都不要放,大火半个小时足矣,玉米清香的味道早已顺着锅盖的缝隙偷偷地溜出来满屋子乱窜了,那种原味的香任何添加剂都模仿不来。小心地揭开锅,热腾腾的水雾里用筷子扎住一穗玉米,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就算烫嘴,也舍不得吐出来,嘶嘶哈哈地在嘴里急速地来回倒腾着咀嚼,那香,那甜,啧啧……
以前在村里住,家里有田地,玉米长成的时候,母亲总会去地里掰几穗回家煮,闻到玉米的香味时我总是失态,手拿一穗急速地啃着时眼睛必定瞄着下一穗,什么样子的玉米好吃我一清二楚——太老的费牙还不香,太嫩的一咬一泡甜水没嚼头,只有那种颗粒饱满却不坚硬的玉米才是上品,嫩一分老一分都让人吃性大减。
我虽嗜吃,但对玉米却是挑剔,不是上品,宁愿不吃。
却不料,这一天,我打破了自己坚守多年的原则,买了一兜乱七八糟的玉米。
是在菜市场,一辆破旧的脚蹬三轮车,车上只剩些别人挑剩下的十来穗玉米,穗穗丑陋无比,以前我对这样的玉米是不会驻足的,吸引我的是卖玉米那一脸疲态的农妇,她正在和旁边卖青菜的唠嗑:“地被个啥公司买走了,要盖楼,催着让腾,孩他爹病了还在医院,我起五更去地里掰了,天明来市场上卖,卖完还得去医院哩!”已经走过去的我又返了回来,我说我都要了!
她很惊喜的样子,拽过个袋子急慌慌地给我装,还怕我反悔主动降价:“早上卖一块钱一穗,剩下这些都不好了,算你七毛一穗行不?只要你要完?”我说行,要完!她长长地松口气,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菜也不买了,拎一兜玉米回家,边走边琢磨怎么打发它们,或许,我该试试玉米别的吃法了?比如太老的可加水加盐煮后再炒;比如太嫩的熬杂粮粥时以作锦上添花?很奇怪,一向挑剔的我竟然没有生出丁点嫌弃这些玉米的念头,反倒是想起农妇那惊喜睁大的眼睛时,我独自笑了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