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短短两个月内,一伙盗贼疯狂流窜于兴宾区各乡镇,从偷电动车电瓶开始,发展到盗窃耕牛,并屡屡得手。今年8月31日凌晨,当盗窃团伙将偷来的10多个电瓶进行违法交易时,被伏击的民警一举抓获。近日,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盗窃团伙的6人予以批准逮捕。
据悉,韦某定、韦某标、黄某云、韦某提、韦某波均为兴宾区人,一开始,他们专偷电动车的电瓶,后来发展到偷盗耕牛,最多的一次获利1万元。8月31日凌晨1时许,韦某提、韦某定、韦某波各骑一辆摩托车来到兴宾区石陵镇锦六村一木板厂内,发现两辆电动三轮车停放于此,且无人看守,于是将电动三轮车的电瓶偷走。凌晨5时许,三人将偷来的10多个电瓶拿到市区一废旧店内交易时,被蹲守在附近的民警抓获。
经民警审讯,韦某定等人供述了多次偷盗电瓶的犯罪事实,并承认韦某定等人与废旧店老板黄某已形成利益链条,用偷来的电瓶与黄某交易,黄某再将电瓶转手卖给他人赚取差价。
此外,今年8月初,覃某让韦某定帮其偷几头牛,韦某定便找到韦某标和黄某云合谋盗牛。一天晚上,三人驾驶一辆摩托车和一辆面包车来到兴宾区桥巩镇的一个村子里,发现一家农户牛栏内有两头牛,且没有上锁,便将两头牛赶上面包车,并连夜来到一山岭处,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覃某。之后,韦某定又流窜到其他乡镇盗牛,并以低价卖给了覃某。
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韦某定、韦某标、韦某提、韦某波、黄某云多次流窜作案,盗窃他人财物,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覃某、黄某则在明知交易物品是赃物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此,检察机关遂作出批准逮捕上述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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