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兴宾区凤凰镇何某刚从市拘留所出来,又被送进了市看守所。看着若大的铁门,何某不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感到后悔。
究竟什么原因呢?3月13日,市公安局八一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银行员工报警称,当日凌晨3时许,该银行ATM取款机屏幕被人砸烂,损失近万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案发地点勘查取证。
经排查发现,兴宾区凤凰镇三凌村人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可靠线索后,3月15日,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刑侦大队、八一派出所民警联合出击,将何某抓获。审讯中,何某解释,前一天他去该银行取钱,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但他未带。因所带材料不足,无法取钱,他便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有意刁难自己。次日凌晨,怒气未消的他从家里拿了一把羊角锤,直奔银行自助厅,对着银行ATM取款机屏幕一顿猛砸,最终造成ATM取款机无法正常使用。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何某作出治安拘留处罚。
前不久,经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认定,何某砸烂的银行ATM取款机屏幕损失为6250元,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因此,何某又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近年来,银行对个人信息和财产保护力度越来越大,目的是保护广大群众财产不受侵犯、个人隐私不受侵害。该案件当事人何某取款被要求出示相关材料就是银行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的一种体现。若何某始终保持冷静,根据银行工作人员提示,备齐所有材料后再去取款,就不会发生这样让自己身陷囹圄的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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