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覃建华)近期,我市交警部门连续出击,严打酒驾、醉驾,即使是滂沱大雨的夜晚也不懈怠。5月7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冒雨再查酒驾,共查获6起酒驾违法行为。
19点30分,交警二三大队在长梅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处开展查酒驾行动。21时13分,一辆黑色小轿车从长梅村方向驶来,驾驶员林某看到交警检查,直接掉头往左侧门面拐弯,将车驶到一家诊所门前,斜着停车。民警看到后立即上前查看。面对民警的询问,林某声称其并未开车上路,只是挪车位,给家里另一辆小车留足位置停放。但这套说辞及林某明显有意躲避的行为骗不过民警。最后迫于压力,林某承认当晚吃饭时喝了白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林某每100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9毫克,属于饮酒驾车。
22时,民警又查获类似躲避检查的行为。男子腾某看到民警在路上检查后,也是将车驶向路边小卖部门前,下车后腾某并不配合民警检查,假装走到烟摊买烟,辩解自己并未喝酒,最终,他还是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经核查,腾某当晚和朋友一起喝了些啤酒,看到雨势大,以为路上没有交警查车,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回住处,不料刚出门就被查了。经过检测,腾某每100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42毫克,亦属于饮酒驾车。
林某、滕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两人分别被民警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与此同时,其他冒雨在辖区路段设置的卡点,共查处酒后驾驶4起。民警以闪电速度将那些怀有“雨天交警不查酒驾”侥幸心理的酒驾司机打了个措手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