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李冠才 通讯员 盘艳荣 秦岗贵)前段时间,本报多次报道了我市辖区范围内多条公路路面破损的情况。导致公路路面破损的原因之一,就是一些车辆因超限超载而引发。5月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近期以来,我市治超联合执法人员加强对我市各大路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超限超载行为,交通部门将按规定强制卸载,并交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严厉处罚。
记者了解到,4月10日,我市治超联合执法人员在兴宾区立新路段检查时,发现覃某毓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武宣县方向开往来宾市方向,经引导测重,该车车货总质量高达106.3吨,而该车为六轴车,按国家规定,该类车上路运行时,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吨,该车超重比例为116.94%。
无独有偶,4月11日,我市治超联合执法人员在兴宾区天然桥路段检查时,发现韦某滚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武宣县方向开往来宾市方向,经引导测重,该车车货总质量高达119.6吨,该车同样是六轴车,超重比例为144%。
以上2辆车是典型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百吨王”,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均做出了罚款2000元,对驾驶员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由交通部门当场责令他们按规定进行卸载。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莫世波介绍,车辆超限超载具有多重危害性,一是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二是超限超载车辆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易致事故;三是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疲劳驾驶,产生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四是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五是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
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防止超限超载货车造成路面损毁、环境污染和道路拥堵,确保道路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作为2019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协调公安交警、道路运政、公路路政、高速路管理及兴宾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把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以高速公路路口、治超检查点、货运源头等为治理超限超载重点区域。执法工作以定点联合治超为主,流动巡查为辅,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各职责部门独立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路面执法和源头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采取“白+黑”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治理工作。
据统计,2019年1-4月份,我市治超联合执法队伍共检查货运车辆2156辆次,查获货运车辆超限超载42辆次(其中“百吨王”车辆10辆),卸载货物2019.2吨,移交交警部门处理42辆次,合计记189分,行政罚款62200元。
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2019年1-2月份全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通行监测情况来看,我市在全区14个市中,1月份超限超载率排名第11名,2月份超限超载率排名第10名,违法违章率在全区排名相对靠后,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今后,我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将以坚决遏制超限超载现象、服务交通运输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常态化制度化为保障持续开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