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举办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和颁奖仪式。我市忻城县北更乡中心小学教师蒙晓梅获评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成为我市首位全国道德模范,实现了我市全国道德模范的历史性突破。
据悉,为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凝聚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今年3月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张富清等58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张佳鑫等257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市忻城县北更乡中心小学教师蒙晓梅入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被授予全国助人为乐模范。
蒙晓梅,女,壮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广西忻城县北更乡中心小学教师。
二十多年间,为了让琅琅的读书声成为大石山里最动听的音符,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蒙晓梅把学生装心里,除了上好课,她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救助贫困学生的公益事业中。在她的爱心召唤下,500多名贫困孩子得到救助,全乡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孩子们都叫她“蒙妈妈”。
2010年,蒙晓梅陪同一家公益机构走访北更乡山区学校,之后,公益机构请她帮忙给当地贫困儿童发放价值10多万元的300个“温暖包”。从此,蒙晓梅加入到助人为乐的志愿者队伍中。2013年她积极促成广西“良知公益”在忻城县北更乡建立贫困农民工子女助养站。通过助养站,“良知公益”每月向85名贫困儿童发放百元助养金直至学业完成。同时,助养站服务范围还拓展到忻城县同样贫困的遂意乡、红渡镇、欧洞乡、果遂镇,如今每个乡镇约20~30名贫困儿童得到资助。多年来,蒙晓梅成了贫困学生和公益组织之间的爱心桥梁。在做好教育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她先后为全县贫困师生争取到爱心资金和物资近200万元,资助贫困师生超500名,用爱心为困难师生筑起了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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