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 近日,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实名举报,检举曹某、段某某、周某某等6人为从所挂靠的公司套取资金,分别到贵港市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贵港市凌某商贸有限公司、贵港市梓某商贸有限公司等14户空壳企业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用于向所挂靠企业结算工程款。
经统计,6人合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94份,金额932.53万元,税额27.98万元,价税合计960.51万元。
此类虚开行为严重扰乱税收秩序,侵蚀国家税款,该局协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曹某、段某某等6人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石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