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直以来,一些部门都以“属地管理”名义把任务、指标层层下压给乡镇(街道),导致乡镇(街道)任务繁重、疲于应付、力不从心。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治理体制,建立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理顺县乡关系成为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日前,市委出台《来宾市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实施意见》,从市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定好“属地管理”的正确规矩,聚焦理顺县乡工作关系,统筹推进乡镇“属地管理”规范建设。
在制度设计上,通过推行清单管理,编制出台《来宾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县乡两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县乡事权边界,对未按清单履职发生问责情形的,分清主体责任、配合责任,依法依纪依规问责。通过建立县级职能部门职责下沉乡镇(街道)准入机制,明确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需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并报县级党委和政府审核批准。通过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平台,针对基层治理中需要县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属地管理”职责清单,由乡镇(街道)通过响应平台提出工作需求、发出集结号令、完成对接服务。同时,建立“响应”“吹哨”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制度,有效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
在制度保障上,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县乡履职双向考核评价体系,着力规范“自下而上”考核,强化“自下而上”评价,提高绩效考评中乡镇(街道)评议县级职能部门的分值权重,倒逼县级职能部门放下身段,充分调动县级职能部门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出台该意见,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划清各方权责边界,强有力地约束倒逼责任单位和部门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让责任再旁落,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底气和士气,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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