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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前段时间,有群众反映忻城县大塘镇大同村一小卖部内违规存放6个燃气钢瓶,储存场所无安全防护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得知这一情况,忻城县纪委监委督促住建部门及时派执法人员到场核实,确属违规存放瓶装燃气,第一时间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清空所有违规存放的燃气钢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将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列为重点民生实事推进,紧盯燃气储存、运输、配送、使用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室组局”联动监督模式,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采用实地检查、突击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深入燃气公司、餐饮商户、住宅小区等燃气使用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处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燃气领域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安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动态清零,形成“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截至目前,督促整改燃气安全隐患131个,查处燃气案件共计10件,罚款6.9万元,扣押问题气瓶372个。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痛点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创新推行“阳光充装+社会监督”模式。一方面,依托广西“阳光充装”系统,实现全县燃气充装企业100%全接入,构建“一瓶一码”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覆盖气瓶登记、充装、运输、安检、报废等环节,做到气瓶来源可查、充装过程可视、流向信息可溯。目前,已完成13.775万个气瓶信息建档,注销气瓶30.7839万个,系统累计监测3741次充装操作实现零失误。另一方面,同步开放社会监督渠道,公开实时监控画面与充装记录,群众可扫码查询、在线举报,形成技术监管与社会监督同向发力的良好格局。 在做好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讲解示范、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2025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推动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同比下降42%。(蓝雅丹 蓝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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