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市食安办发布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市食安办提醒,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尽量到信誉好、管理严格的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进行选购;选购时要注意看包装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要选购新鲜的食物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就餐时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A级或B级),且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的餐饮单位;尽量不要食用混合野生干菌、各种新奇“野味”、易过敏食物等,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小心。
春节假期也是各种商品促销推介的旺季,市民切忌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如需购买保健食品,要去信誉好、证照齐全的经营户购买,并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理性购买保健食品。对于网购、外卖食品,消费者同样需要多了解商品情况,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货后及时检查、加工和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市民进食后如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市食安办建议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保存问题食物、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超过50人就餐的家庭自办宴席,举办者需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报告。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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