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食药监系统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兴宾区食药监局重点抽检小作坊食用植物油安全情况。3月12日,该局公布抽检结果:抽样的29批次食用油中,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率为72%。
根据此次公布的《小作坊食用植物油抽样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号)》,抽检采用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象是兴宾区境内小作坊生产的花生油。抽检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黄曲霉毒素B1、酸价(KOH)检出值超标这两项。
兴宾区食药监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股长吴园园告诉记者,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超标,原因可能是经营者将发霉花生用于榨油;酸价值是反映油脂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超标则说明滚烫的油脂在盛放过程中遇到塑料容器,会产生有害物质。
“我们正在按程序对相关经营者进行询问笔录,由于还没有结案,处罚结果还没出来。最终处罚结果出来后,我们会对外公开发布。”吴园园还表示,本月底前兴宾区食药监局将召集辖区内所有的小作坊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醒他们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生产出令老百姓放心的食用油。
据悉,本次抽检曝光的不合格花生油生产经营者中,城区内的有11家,小平阳镇4家,良塘乡2家,寺山镇、石陵镇、大湾镇、七洞乡各1家。抽检公告已在兴宾区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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